郑州消除城市空中蜘蛛网 城市道路不得新设架空线
2019年02月18日 16:28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
供电线缆、通讯电缆、监控线……各种线缆密密麻麻,一旦散落,不仅影响美观,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架空线缆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郑州市新制定的《郑州市架空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将逐步消除城市“空中蜘蛛网”。
架空线的设置、埋设入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明确责任单位
本规定所称架空线,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信息传输线缆、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缆、电车供电馈线线缆、城市道路照明供电线缆及其杆架。
《规定》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架空线入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道路建设改造计划及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制定架空线埋设入地年度实施方案。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架空线及入地的规划管理工作。郑州市工信部门负责协调通信、电力运营单位架空线入地改造工作。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部门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协调各通信线缆单位整合线缆资源,并督促实施架空通信线入地改造工作。通信、电力部门负责各自产权架空线入地改造的实施工作。
根据《规定》要求,架空线的设置、埋设入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建成区以内城市道路等 不得新设置架空线
《规定》明确,郑州市架空线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区控制、先易后 难、先主后次、逐步入地的原则。
在建成区以内城市道路、规划新城范围内城市道路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以下简称埋设入地区域),不得新设置架空线。对既有架空线入地改造实施财政奖补。奖补政策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同时,根据《规定》,架空线的所有权人和依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管理责任的单位 (以下简称架空线管理人)应当履行相关维护管理义务:在架空线的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架空线管理人名称和联系方式、类别、路由等基本信息;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发现架空线有折断、垂落、松动、倒塌、倾斜等影响安全、交通道路通行或者市容景观的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及时清除废弃架空杆线等设施;发现在其杆架上擅自搭挂线缆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清除;不能清除的,应当向县 (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架空线出现折断、垂落等 城管部门应督促及时抢修
《规定》明确,县 (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接到报告或者发现架空线出现折断、垂落、松动、倒塌、倾斜等情况后,应当督促架空线管理人及时抢修,恢复架空线的正常状态;情况紧急的,县 (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县 (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协调架空线埋设入地年度计划的实施,明确地下管道建设单位、道路建设单位、架空线管理人任务。地下管道建设单位、道路建设单位、架空线管理人应当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确定的任务,实施架空线埋设入地工作。
根据《规定》,在埋设入地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或者实施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的,应当同步建设各类相关地下管道设施。实施架空线埋设入地的,应当对线路进行整合,有效利用地下管道资源。
地下通信管道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为通信线缆所有权人提供开放、公平的管道服务。 不同权属的地下通信管道之间在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
无法确定架空线管理人的,《规定》规定由县 (市、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依法组织清除。
来源: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