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补贴”大礼包请收好

2019年08月15日 17:51 来源:河南农村广播

“等拿到电工证,县里给安排岗位,一个月能挣3000多元呢。”日前,在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班上,大名镇升斗铺村贫困户殷海奇满怀希望地说。

为实现长效脱贫,该县今年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班,聘请教师一边讲解理论知识,一边教实际操作,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种养技术、藤编和缝纫加工、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学员培训合格后推荐到县内企业就业。
为方便群众参加培训,培训地点设在乡村,培训期间讲解政府就业扶贫优惠政策,拓宽学员就业思路。截至目前,该县开设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各类实用技术培训38期,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00余人。

不仅在大名县,全国各地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稳定就业一人,脱贫致富一家。同时,国家也出台了相应政策。在学习知识技术的同时还有补贴可拿。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对象
PART/01
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和企业
相关政策
PART/02
1、对承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3、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本地区小企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等开展职工培训的需求,积极提供服务。
4、靠站学徒培训的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自己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相关企业与之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
PART/03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通知》(人社部发【2018】6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

来源:中国政府网、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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