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犬起身走了两步,老太受惊摔倒,狗主被判赔偿20万......

2019年03月13日 17:05

泰迪犬只是起身走了两步

狗主却被判负全责赔偿20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8月13日19时20分,广东省江门六旬老太欧某在丈夫陪同下徒步经过某步行街。


一条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见两夫妇靠近,站起来朝他们走了两步。欧某见小狗没拴绳,有点害怕,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



欧某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综合评定为9级伤残。


饲养这条泰迪犬的是附近居民高某

高某认为她的宠物犬

并没有主动袭击欧某

也没有吠叫,只是走近了半米

欧某是自己受到惊吓导致摔伤的

故其不愿赔偿


因未能达成协议

欧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受到侵害为由

将高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因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让其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活动,并在靠近欧某的时候令欧某受惊吓倒地,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该泰迪犬在没有吠叫、没有攻击欧某、仅向欧某移动半米并与欧某仍相距约3米的前提下,欧某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摔倒致自己受伤,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故判决高某承担30%的责任。


欧某与高某均不服一审判决

欧某认为高某未尽到

看管宠物的责任导致自己摔伤

其应承担全部责任


高某则认为欧某摔伤与宠物狗无关

是其不小心造成的

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但江门中院二审依法判决高某赔偿

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新闻一出,火速登上热搜榜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大多数网友支持这个判决:


不是彬哥_:狗没栓绳和开车没驾驶证一样负全责,很合理!


不想当韭菜的韭菜:违法养狗出外必须拴绳的基本条例,突发情况导致人员受伤,全责,没毛病。


月半吐槽声:那不是一根栓狗绳,是狗粉道德的底线。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抹茶糖怎么这么好次:20万呢,就狗子站起来一下,赔了20万。 


迷路的木子洋洋:跨界碰瓷,狗狗是无辜的,那老太太自己没站稳,就怪狗?!!!!


弱水Guinevere:就算泰迪栓了绳,突然起身,走了两步,老太看到就不会吓一跳了?


爱吃的欢货:我觉得20万的确有点儿多,换句话说,看到了狗,但是狗也没有冲上去咬她啊,也没有出声儿。也可能就是自己没站稳呢?所以老太太也不好说,狗狗也是很委屈。


听听法院的理由▼



江门中院二审认为,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高某对欧某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19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


虽然泰迪犬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


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江门中院依法判决高某赔偿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宠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家庭成员

其中选择狗的家庭占了多数

但与此同时

矛盾也不少



法官提醒↓↓↓


犬主要提升文明养犬的意识,及时给宠物犬注射疫苗,并对宠物犬尽到看管责任,遛狗时拴好绳子,尊重社会公德,避免自家宠物犬伤及他人,或给他人带来恐慌。


关于狗伤人责任划分和赔偿的五种情况


第一种:自家狗伤人致对方损伤的,动物饲养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伤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饲养人责任。


第三种:若动物袭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伤,第三人和饲养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种:被遗弃或因管理不善逃离的狗伤人,原来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种:如果是国家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如藏獒等伤人,不管任何原因,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江门日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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