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犬起身走了两步,老太受惊摔倒,狗主被判赔偿20万......
2019年03月13日 17:05
泰迪犬只是起身走了两步
狗主却被判负全责赔偿20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8月13日19时20分,广东省江门六旬老太欧某在丈夫陪同下徒步经过某步行街。
一条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见两夫妇靠近,站起来朝他们走了两步。欧某见小狗没拴绳,有点害怕,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
欧某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3天。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综合评定为9级伤残。
饲养这条泰迪犬的是附近居民高某
高某认为她的宠物犬
并没有主动袭击欧某
也没有吠叫,只是走近了半米
欧某是自己受到惊吓导致摔伤的
故其不愿赔偿
因未能达成协议
欧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受到侵害为由
将高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因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让其宠物狗在公共场所活动,并在靠近欧某的时候令欧某受惊吓倒地,高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及管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该泰迪犬在没有吠叫、没有攻击欧某、仅向欧某移动半米并与欧某仍相距约3米的前提下,欧某过度惊慌,采取避让措施摔倒致自己受伤,其本身存在重大过失。故判决高某承担30%的责任。
欧某与高某均不服一审判决
欧某认为高某未尽到
看管宠物的责任导致自己摔伤
其应承担全部责任
高某则认为欧某摔伤与宠物狗无关
是其不小心造成的
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但江门中院二审依法判决高某赔偿
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
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新闻一出,火速登上热搜榜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大多数网友支持这个判决:
不是彬哥_:狗没栓绳和开车没驾驶证一样负全责,很合理!
不想当韭菜的韭菜:违法养狗出外必须拴绳的基本条例,突发情况导致人员受伤,全责,没毛病。
月半吐槽声:那不是一根栓狗绳,是狗粉道德的底线。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抹茶糖怎么这么好次:20万呢,就狗子站起来一下,赔了20万。
迷路的木子洋洋:跨界碰瓷,狗狗是无辜的,那老太太自己没站稳,就怪狗?!!!!
弱水Guinevere:就算泰迪栓了绳,突然起身,走了两步,老太看到就不会吓一跳了?
爱吃的欢货:我觉得20万的确有点儿多,换句话说,看到了狗,但是狗也没有冲上去咬她啊,也没有出声儿。也可能就是自己没站稳呢?所以老太太也不好说,狗狗也是很委屈。
听听法院的理由▼
江门中院二审认为,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高某对欧某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19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
虽然泰迪犬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
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江门中院依法判决高某赔偿欧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9775.03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宠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家庭成员
其中选择狗的家庭占了多数
但与此同时
矛盾也不少
法官提醒↓↓↓
犬主要提升文明养犬的意识,及时给宠物犬注射疫苗,并对宠物犬尽到看管责任,遛狗时拴好绳子,尊重社会公德,避免自家宠物犬伤及他人,或给他人带来恐慌。
关于狗伤人责任划分和赔偿的五种情况
第一种:自家狗伤人致对方损伤的,动物饲养人承担责任。
第二种: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伤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饲养人责任。
第三种:若动物袭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损伤,第三人和饲养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种:被遗弃或因管理不善逃离的狗伤人,原来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种:如果是国家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如藏獒等伤人,不管任何原因,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江门日报,新浪微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戳小花让我羡慕你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