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九批)

南阳电台 2018-06-19

一、南阳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76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伏牛路中段书林苑小区东侧有个木兰家纺,生产过程中排放难闻气味,向当地12369反映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木兰家纺,全称为南阳木兰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经对该公司生产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其厂界西北侧偶有轻微异味。2018年6月13日,河南洁泓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区域布设六个点位,对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经监测,所有监测点位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2018年以来,南阳市12369环保举报平台共受理关于该公司的举报4次,其中3次举报已办结,1次举报正在办理期限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南阳木兰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厂界西北侧偶有轻微异味问题,南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于6月30日前采取措施消除异味。该公司已于2018年5月26日与河南弘和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南阳木兰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除臭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目前其除臭项目正在施工,预计6月30日完成。下一步南阳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南阳木兰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要求该公司加快污水处理站除臭项目进度,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给周边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南阳市镇平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77

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杨营镇马潭村南边,侯庆春、侯庆海兄弟俩的养猪场,臭气难闻蚊蝇滋生,影响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问题中涉及的侯庆春、侯庆海两家养猪场位于杨营镇杨营村马潭自然村,均是利用家庭空地建设猪舍养殖,周围均为村民住户。养殖户侯庆海于2017年5月建设猪舍5栋,设计存栏30头猪,目前存栏26头猪,配套有沉淀池。养殖户侯庆春于2017年5月建设猪舍,2017年6月投入养殖,设计年存栏30头猪,配套有沉淀池。

6月7日,镇平县环保局、杨营镇政府联合对两家养殖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均存在违法养殖、乱排废水废渣、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当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侯庆海、侯庆春两家养殖户立即停止养殖,由杨营镇政府协助其销售存栏养殖生猪,自行拆除养殖猪舍,并对周围环境清理整治;县环保局依法对两家养殖户下发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镇环罚责改〔2018〕第151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清理整治废水、废渣。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6月14日,镇平县环保局、杨营镇政府对两家养殖户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发现均已整改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侯庆海、侯庆春两家养殖户存栏生猪已全部出售,废渣已清理,养殖猪舍已全部拆除,现已彻底取缔。

问责情况:对杨营村党支部副书记、马潭自然庄包片干部刘占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阳市淅川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84(*)

反映情况:南阳市淅川县南水北调渠首柳沟村西500米,有一家生产五氧化二钒的厂,生产过程中废气粉尘飘落到诉求人庄稼地里,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周边村庄癌症率极高。该厂距离南水北调3公里,诉求人认为水源地不允许有污染工厂。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问题中涉及的生产五氧化二钒的厂,实际为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淅川县九重镇,主要产品为偏钒酸铵。该公司日处理600吨钒矿石制取偏钒酸铵项目于 2007年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豫环审〔2007〕15号),2008年通过验收(豫环验〔2008〕113号)。

举报“南阳市淅川县南水北调渠首柳沟村西500米,有一家生产五氧化二钒的厂,生产过程中废气粉尘飘落到诉求人庄稼地里,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周边村庄癌症率极高”问题不属实。一是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排放标准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废水处理、工业固废处置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废气处理方面,该公司配套建设了袋设式除尘设备、旋风除尘设备、静电除尘器、氨气湿法脱硫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省、市要求,公司已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控,根据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要求标准值范围内。废水处理方面,该公司于2011年投资200万元,在生产线末端安装了一套日处理能力200吨的氨氮处理设备,对生产区内全部废水进行再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制球工段,实行生产废水零排放;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采用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走作为农肥施用。工业固废处理方面,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固废临时堆放场地已采取“三防”措施,且该公司与淅川县、内乡县多家水泥企业签订了废渣销售合同,定期出售钒土浸出渣。二是导致农作物减产的原因复杂,加上今年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受连续阴雨天气影响,包括淅川县在内的局部农田出现了农作物减产现象,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周边农作物减产有必然的联系。三是未发现、也未接到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周围居民致癌率明显升高报告,没有证据证明该公司与致癌率上升有关系。

举报“该厂距离南水北调3公里,诉求人认为水源地不允许有污染工厂”问题不属实。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完备,并且公司选址经过科学专业论证。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总干渠明渠段二级保护区范围为,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向左、右侧分别外延2000米、1500米,该公司选址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最近距离为2505米,因此该公司在保护区范围外。

处理及整改情况:淅川县将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随机抽查频次,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不定时开展夜查,不给企业偷排空间,一旦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无。

四、南阳市唐河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32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桐河乡,桐河、谢营河、汉冢河这三条河河道两边养殖户粪便废水排入河道,污染严重,河水呈黑色,发臭。桐河乡整个乡环境卫生差,杂草丛生。整个乡没有公共厕所。乡村组干部只拿工资不干活,有人检查时才找人打扫卫生。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唐河县桐河乡桐河、谢营河、汉冢河这三条河河道两边养殖户粪便废水排入河道,污染严重,河水呈黑色,发臭”问题部分属实。经唐河县现场勘察,在桐河乡境内河道两岸500米范围内未发现养殖场,造成河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上述三条河流河道两岸村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汇入桐河河道所致。

举报“桐河乡整个乡环境卫生差,杂草丛生”问题不属实。桐河乡下辖20个行政村,其中集镇4个村共有4名保洁管理员、16名保洁员,主街道桐兴大街由唐河县鑫荣保洁有限公司承包打扫清理,4条次干道每条路有3名保洁员,集镇街道共有23个移动垃圾箱、37个固定垃圾池;其余16个行政村均设有保洁管理员,并配有6—10名保洁员,负责本辖区垃圾清运、卫生打扫,共有垃圾池350个、垃圾清运车3台、洒水车2辆。全乡垃圾集中堆放点3天清理一次,经垃圾中转站运至县垃圾处理场处置。同时,桐河乡为全县农村垃圾治理试点乡,规划2处垃圾中转站、16个标准化垃圾集中堆放点,现已建成2处;该乡2016年实施的美丽乡村项目已通过上级验收。

举报“整个乡没有公共厕所”问题不属实。桐河乡集镇4个村现有政府公厕、广场公厕、粮管所公厕等7个公厕;其他16个行政村均设有公厕,其中5个美丽乡村广场,公厕、健身器材齐全。

举报“乡村组干部只拿工资不干活”问题,唐河县政府已交办县监察委纪律作风整顿办公室核实查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在桐河两岸建设畜禽养殖企业;年底前在桐河合适位置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目前治理方案正在规划中;按照唐河县农村垃圾治理试点乡镇要求,桐河乡尽快建成所有标准化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中转站,确保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加大资金投入,增建乡村公厕,为居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便利。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唐河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39

反映情况:南阳市唐河县王集乡街道卫生差。李庄村村支书、乡长贪污扶贫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举报的唐河县王集乡,实际为唐河县东王集乡,集镇共七条街道。

反映“南阳市唐河县王集乡街道卫生差”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为加强集镇管理,确保集镇街道卫生整洁,唐河县东王集乡政府将集镇街道卫生及管理承包给东王集乡集镇管理协会,由管理协会制定规章制度进行卫生打扫和集镇管理,乡政府每月对街道卫生进行10次以上督查,规定街道卫生必须在每天8:30以前打扫完毕,每天洒水不低于一次,保持街道干净卫生。同时,唐河县东王集乡配备了3台垃圾清运车、2台洒水车、58个垃圾箱,保证了垃圾清运的硬件设备完备;集镇管理协会共安排18名卫生保洁员对7条街道分片打扫卫生,保持了全天候干净整洁;集镇垃圾统一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不准乱堆、乱倒,防止污染发生。

反映“李庄村村支书、乡长贪污扶贫款”问题,经唐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持续加大对乡村两级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度,确保乡村两级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善。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方城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43(*)

反映情况: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袁庄村东嘉牧业,存栏生猪2000-3000头,粪便废水排入地下,污染饮用水,猪场旁边有两个蓄水坝,水面都是黑的。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未解决。如果再不解决将到北京上访。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东嘉牧业,全称为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方城县广阳镇袁庄村,占地约80亩,建有猪舍30余栋,配套建设有厌氧设备、干湿分离设备、沼气设备等污防设施。该公司环评手续于2018年2月7日经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宛环审〔2018〕011号)通过。

举报“粪便废水排入地下,污染饮用水”问题不属实。6月11日,联合调查执法组对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粪便废水排入地下行为。方城县疾控中心于2016年12月29日对袁庄村饮水工程水井进行了水质化验,结果为合格;为确保饮用水安全,2018年6月11日,县疾控中心再次对水井进行了取样,化验需15天时间,待水质检验报告形成后再继续跟进下一步工作。

举报“猪场旁边有两个蓄水坝,水面都是黑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联合调查执法组核查,南阳联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西南方有一小型蓄水坝,距离该公司较近,实地勘察并未发现有污水流入痕迹,水面是黑的不属实;该公司西北方有一较大蓄水坝(距离公司2公里),经沿水坝进水方向向上勘察,发现该公司废水收集池有渗漏、外排现象,被雨水冲刷到蓄水坝,但水面是黑的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5月15日,方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渗漏、外排行为,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方环责改字〔2018〕9-02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于6月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方环罚告字〔2018〕第56号),处以7万元罚款(已落实),同时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快存栏母猪转场,待猪场废水收集池防渗漏设施治理完成后,恢复养殖。目前,已转场生猪1000余头,剩余约200头。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新野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0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纺织路84号新野天使纺织有限公司院内有一家企业(来信未提及企业种类),使用大型燃煤锅炉,直冒黑烟,粉尘扬尘严重,含有工业盐、甲醛等化学物质的污水直排下水道,生产噪声大,据老板讲述自己有环保局、公安局领导罩着。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南阳市新野县纺织路84号”门牌号已不存在,原位置为一闲置空场,现在为新野县宇信凯旋城住宅小区。经所在辖区工商部门确认,“南阳市新野县纺织路84号新野天使纺织有限公司”不存在。同时,通过对纺织路整条路进行排查,未发现“新野天使纺织有限公司”。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开展拉网式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桐柏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2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因近年大力开发房地产,采石机日夜生产,采挖山石,导致良田被毁,泉水干涸。经常放炮,噪声和震动将附近居民房屋震裂、玻璃震碎。运输车辆日夜行驶导致乡村道路毁坏,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举报问题中淮源镇张庄村采石场,应为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从事大理岩矿开采加工。

举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因近年大力开发房地产,采石机日夜生产,采挖山石,导致良田被毁,泉水干涸”问题,不属实。该公司是一家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企业,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公司在开采过程中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和“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及时恢复植被,进行绿化。该公司对废弃采区进行覆土绿化,现已对西部废弃采区进行了恢复治理(第一期)。东部废弃采区经覆土后,分台阶建设了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弃渣场和石粉堆场已建设挡渣墙与沉淀池,并覆土绿化。该公司在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过程中,因开采面过大,治理任务依然很重,特别是山体裸露面需要恢复治理,但没有造成良田被毁、泉水干涸。

举报“经常放炮,噪声和震动将附近居民房屋震裂、玻璃震碎”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浅孔松动爆破法,与民爆公司签订爆破作业合同书,严格按照爆破规范作业。经走访周围群众,没有发现房屋震裂、玻璃震碎现象。

举报“运输车辆日夜行驶导致乡村道路毁坏,扬尘严重”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公司运输场地未全面硬化,运输道路硬化路面塌陷严重,冲洗洒水不及时,加之运输车辆不覆盖或覆盖不到位,运输道路、道路两侧树木及邻近房屋积尘严重,给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已责成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对损坏道路进行修复并制定修复计划。现该公司已启动道路修复工程,共计修复道路4公里,预计6月30日前完成道路两层稳定砂铺设工作,待损毁道路修复工程完工后及时上报;同时责令该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做好车辆清洗工作,要求运输车辆全覆盖,并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新野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2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沙堰镇南村4组村民闫永参反映村委会书记李洪德、村主任孙海燕破坏水利设施,严重大量损毁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沙堰镇南村党支部书记李洪德、村主任孙海燕破坏水利设施”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内容是指原三分支渠改道工程,该工程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情况为:沙堰镇北村至城郊乡省道S103线全部向东扩宽,将原三分支渠进行东移改道。1993年在原三分支渠东侧200米重修了一条新支渠,供群众使用。支渠改道符合工作程序,不存在“破坏水利设施”的情况。

举报“沙堰镇南村党支部书记李洪德、村主任孙海燕严重大量损毁耕地”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内容是指沙堰镇新型社区建设问题。该社区是2013年南阳市政府批复的第一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宛政土〔2013〕282号),所涉土地符合新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求,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当地实际,并在项目区内进行了公示,已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签字通过。建设新型社区符合工作程序,不存在村党支部书记李洪德、村主任孙海燕“严重大量损毁耕地”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同时,进一步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思想化解,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新野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2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沙堰镇秦堰村卓元节能灯厂和水泥预制厂受害人卢进豹反映原沙堰镇党委书记朱彦平、秦堰村原支书徐汉奇、沙堰派出所所长张相臣变卖国家保护耕地一案。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属于已处理结案的老信访件。反映的“原沙堰镇党委书记朱彦平、秦堰村原支书徐汉奇、沙堰派出所所长张相臣变卖国家保护耕地”问题,实际是秦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汉奇在任职期间监管不力,沙堰镇村民董梁违法占用秦堰村3组土地2.142亩建房一事。新野县国土资源局已经立案查处,并且于2015年3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5年6月29日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新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再次调查,调查结果与原来情况一致。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从严处理失职渎职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化解基层矛盾。

问责情况:沙堰镇党委、镇政府已于2012年12月2日免去徐汉奇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因徐汉奇失职渎职于2014年6月11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南阳市社旗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2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社旗县李店镇狮子庄村周边有大小4个养猪场,经营者环保意识差,随便排污。特别是炎热的夏天,天晴时空气弥漫着恶臭,让人无法呼吸;雨天时污水横流,严重污染周边村民的生活用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社旗县李店镇狮子庄村目前共有养殖户12家(包含举报件中的4家),均为饲养量4-200头的非规模化养猪场,12家养猪场所在地均为禁养区,其中只有1家建设有储粪池,3家建设有沼气池,其他大部分养猪场未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存在粪污直排现象。由于近期降雨较多,粪污和雨水混合后积存于沟内。

社旗县环境监测站对狮子庄村周边村民的自备井和集中供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六价铬、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等主要指标均达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组织李店镇工作人员对所有12家养猪场的排污口进行封堵,目前已全部封堵到位;制定12家养猪场的关停取缔方案,并对12家养猪场下发限期关停取缔通知书,于7月底之前关闭取缔到位;针对积存于沟内的所有粪便污水,制定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使用挖掘机、排污泵对沟内粪污进行清理,确保6月23日前完成污染治理。目前沟内积水已基本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对本次举报件所反映问题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孙长青(李店镇镇长助理,副科级)进行诫勉谈话,贾金坡(李店镇土地所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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