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一批)

南阳电台 2018-06-20

一、南阳市淅川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05(**)

反映情况:南阳市淅川县九重镇李华庄村有一家矾厂,废水直排村内河里,污染地下水,提炼矾土时气味较大,烟囱冒黑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矾厂,实际为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日处理600吨钒矿石制取偏钒酸铵项目于2007年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复(豫环审〔2007〕15号),同意该项目建设,2008年通过验收(豫环验〔2008〕113号)。经调查,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废气排放及处理均按照环评及批复中要求执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举报“废水直排河内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主要产生于树脂吸附工段和解析沉钒洗涤工段,这两个工段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于2011年投资200万元,在生产线末端安装了一套日处理能力200吨的氨氮处理设备,对生产区的全部废水进行再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制球工段,实行生产废水“零”排放。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采用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走作为农肥使用。6月12日,淅川县对附近居民居住区域自备井和集中供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均达标。

举报“提炼矾土时气味较大”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经调查走访,附近居民居住区域内无明显异味。

举报“烟囱冒黑烟”问题不属实。该公司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设备、旋风除尘设备、静电除尘器、氨气湿法脱硫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省、市要求,公司已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控,根据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要求标准值范围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淅川县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增加随机抽查频次,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比对在线监测数据,监督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不定时开展夜查,发现违法排污,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由淅川县工信局、环保局成立工作组长期驻厂监管,防止企业偷排污染物。

问责情况:无。

编辑: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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