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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一、南阳市西峡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48
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米坪镇野牛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柱用挖掘机将生活垃圾埋到上河组河道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刘玉柱,2018年5月当选西峡县米坪镇野牛村党支部书记。6月12日上午,刘玉柱看到野牛村上河组约3立方米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在路边,影响村容村貌,于是雇用挖掘机将垃圾转移到小河边深埋。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14日,西峡县环保局、水利局和米坪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实情况后,责令刘玉柱雇用机械将垃圾挖出,用车辆转运至米坪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并对掩埋垃圾的河道进行全面清理。
问责情况:西峡县米坪镇纪委对刘玉柱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南阳市方城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54(*)
反映情况:南阳市方城县四里店乡老景庄村附近有一个花岗岩矿山,有人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采矿过程尘土飞扬,没有任何环保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花岗岩矿山,实际为方城县福瑞石业有限公司,位于方城县四里店镇老景庄村。
反映“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方城县福瑞石业有限公司花岗岩开采项目办理有采矿许可证、环评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编制有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待该矿区可采储量采完后,由矿权人方城县福瑞石业有限公司负责该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但该企业未按照规定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存在未经验收违法生产问题。
2016年4月,方城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迹象,立即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尽快申请环保验收,在未经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2016年7月,方城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矿区仍存在生产迹象,方城县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其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监管职责;2017年11月15日,方城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经环保设施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按照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处罚款20万元(已落实);2018年4月20日,该企业与第三方环保公司签订竣工验收调查合同,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直至验收通过,目前企业正在停业整改中。
反映“采矿过程尘土飞扬,没有任何环保设施”问题,不属实。方城县福瑞石业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整改状态,并且企业矿区建有污水收集池、废石堆场围墙等环保设施,并配备2台洒水车用于道路洒水抑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依法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治污设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矿山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三、南阳市桐柏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57(*)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山下耕地和水源被覆盖,水泥路被损坏严重,车辆夜间运输石料噪声扰民;今天看到的公示信息称举报不属实,现在是为了应付检查,山上用绿网进行覆盖并喷淋。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希望能还百姓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针对资源整合前遗留的生态破坏问题,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完成了近期地质环境整理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共投资358万元。该公司对废弃采区进行覆土绿化,现己对西部废弃采区进行了恢复治理。通过一系列恢复治理措施,山体面貌得到一定改观。东部废弃采区经覆土后,分台阶建设了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弃渣场和石粉堆场己建设挡渣墙与沉淀池,并覆土绿化。在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过程中,因开采面过大,治理任务依然很重,特别是山体裸露面需要恢复治理,根据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在完成一期(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恢复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正在抓紧推进二期(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恢复治理工作。在安全平台及矿区底部覆土种树,修筑挡土墙,矿山闭坑后,对相关的建筑、设备、设施实施拆除,对开采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二期总投资370多万元,预计2019年3月底基本完成。
反映“山下耕地被覆盖”问题,不属实。经桐柏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进行实地测量,并与淮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该公司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经走访群众,该公司没有占用采矿许可证规划矿区范围外群众的耕地。
反映“山下水源被覆盖”问题,基本属实。经桐柏县水利局调查,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淮源镇张庄村境内,张庄村境内共有三处高泉饮水点,生产石材产生的粉尘废弃物正好堆放在位于张庄村境内的竹林沟组、垮子冲组的高泉饮水水井上,竹林沟组高泉饮水工程于2006年建设完成,并于2007年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垮子冲组和尤庄组高泉饮水工程由群众自建完成。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开工建设,建设初期,该公司将位于竹林沟组及垮子冲组的水源井周围用混凝土墙及盖板进行了隔离,随后将粉尘继续堆放其上。桐柏县现已责令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限期清除粉尘覆盖物,停止倾倒废弃物。
反映“水泥路被损坏严重”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举报所指水泥路为G312-准源镇张庄的道路,是2015年交通运输局根据《宛发改投资(2015)236号》文件修建的,现在道路损坏严重。桐柏县政府己责成该公司制定道路修复方案并立即启动,现该公司已启动道路修复工程,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预计7月20日前全部完成。目前淮源镇政府、桐柏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路基16cm稳定砂、路面20cm混凝土等高标准施工要求,加快推进道路的设计规划、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道路修复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并采取巡查或者派驻行政执法人员的方式,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超载超限车辆运输的查处力度,对张庄道路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反映“车辆夜间运输石料噪声扰民”问题,属实。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产品外运,由于路面损坏,车辆途经村庄,车辆运输噪声对村民造成一定的影响。桐柏县已要求该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
反映“今天看到的公示信息称举报不属实,现在是为了应付检查,山上用绿网进行覆盖并喷淋。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希望能还百姓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问题,不属实。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近期已经对部分山体路段进行绿网覆盖和喷淋,目前正在加密绿网覆盖和喷淋设备。这是增加抑尘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不是应付检查。目前,桐柏县在(第七批X410000201806080003)、(第九批X410000201806100024)、(第十批D410000201806110018)、(第十批D410000201806110021)、(第十二批D410000201806110066)案件办理结果公示中对破坏生态、扬尘、噪声、道路损坏等问题认定为属实或基本属实,并制订了相关的整改计划。
桐柏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该企业下达《关于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目前该企业已被停产整治,由县环保部门牵头对相关环保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执法,县国土部门正在抓紧推进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二期工程,淮源镇和县交通运输局正在迅速推进道路修复工作。在完成整改要求之前,严禁企业复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制定并实施粉尘、噪声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避免再次发生污染环境的行为。
问责情况:桐柏县委、县政府已下发文件,县纪委监委按照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
四、南阳市南召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64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皇后乡分水岭村四十里铺组,S213省道边有三家大型洗砂场,污泥污水排到村内一条小河里,造成地下水污染。诉求人害怕夏天汛期时污泥堵住河道,洪水蔓延村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三家洗砂场,分别是南召县正茂实业有限公司、南召县正茂实业有限公司一分厂、南阳市杨子石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2017年,三家公司相继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污染防治竣工环保验收文号分别为召环验〔2018〕04号、召环验〔2018〕01号、召环验〔2018〕09号,以上三家企业属合法企业。
反映“三家大型洗砂场,污泥污水排到村内一条小河里,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南召县正茂实业有限公司一分厂、南阳市杨子石业有限公司自去年8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系长期停产),不存在污水、污泥外排现象。南召县正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外排现象,南召县皇后乡已在6月8日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企业停产整顿,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此外,南召县水利局又委托河南省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17日对该企业厂区下游的四十里铺顺风饭店和五里铺朴延证家地下水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水质合格,没有地下水被污染问题。
反映“诉求人害怕夏天汛期时污泥堵住河道,洪水蔓延村庄”问题,部分属实。当前,以上三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发生污泥、污水外排入河现象,不会产生污泥堵塞河道问题。但是, 河流经该区域,由于近年来雨水偏少,调查过程中发现南召县皇后乡段基本处于断流干涸状态,河道中个别地方不规整,会影响行洪。对此,南召县水利局与皇后乡政府于6月16日对该区域的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确保行洪通畅。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将进一步加强对以上三家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问责情况:无。
五、南阳市新野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77
反映情况:南阳市新野县前高庙乡张刘营村八队,有一个养猪场,距离居民区20米,整天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养猪场名称是新野县瑞祥养猪场,位于新野县前高庙乡张刘营村东南边。根据前高庙乡的规划图,该养殖场不在张刘营村规划范围内,依据新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养殖场不属于禁养区范围,于2003年建场,2009年扩建,建场时直线距村庄400米左右,之后村民在村庄附近陆续建房,现距离居民区70米,现存栏猪260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该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有1台固液分离机、晾晒场1个、三级沉淀池1个、粪便收集管道等。
该养猪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针对“整天臭气难闻”问题,新野县畜牧局、环保局及前高庙乡政府已要求该场规范粪便收集,对粪便收集管道、沉淀池进行密封,防止臭味外泄。同时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减少氮磷排放,圈舍中安装通风换气装置,每天有专人打扫圈舍,及时清理粪污,减少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将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
问责情况:无。
六、南阳市南召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84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小关村小关三队居民区幸云大卖场后面,有一个生活污水口臭气难闻,虫蚊滋生,向镇政府、村里反映多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小关村小关三队居民区幸云大卖场后面,有一个生活污水口臭气难闻,虫蚊滋生”问题,属实。经调查,举报所反映的污水口是过境居民区的一条宽约两米的排洪沟,由于该区域长期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加上河道清理不及时,造成该河段污染物沉积堆存,导致臭气污染,蚊蝇滋生。
反映“向镇政府、村里反映多年未解决”问题,不属实。云阳镇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走访,附近群众都未曾反映过这个问题,该镇政府各部门及所在社区近年来也未收到过相关问题的反映,不存在反映多年未解决一事。
处理及整改情况:云阳镇党委、镇政府于6月16日组织人员20余人,清运设备3台,清理河道淤泥、垃圾50余吨,并喷洒了灭蚊除蝇药物。目前,该区域的居民生活污水已接入云阳镇污水排泄系统,卫生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南召县将加快云阳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项目建设进度,从根本上解决镇区生活污水问题。
问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桐柏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20
反映情况:南阳市桐柏县程湾镇栗子园村与三岔口村交界处,程湾镇政府南1公里,顶峰石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废水排放到石步河水库,污染水源,运输过程粉尘污染。顶峰石材有限公司旗下大理石厂相关手续不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的顶峰石材有限公司实为桐柏县程湾镇的鼎峰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花岗岩板材的企业。
反映“生产废水排放到石步河水库,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生产加工花岗岩项目严格按照其环评批复(桐环审〔2016〕54号)要求,生产环节中切割、表面处理、切边工序均采用湿式作业,产生的废水由各自车间设置的排水沟收集后统一排入厂区多级沉淀池处理,沉淀后由水泵打入各车间循环使用,不外排,底部沉淀石粉用钩机定期清运。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多级沉淀池运转正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生产废水排放到石步河水库、污染水源问题。
反映“运输过程粉尘污染”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由于该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道路洒水降尘措施不足,车辆不覆盖或覆盖不到位,造成一定的粉尘污染现象。程湾镇政府已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做好车辆清洗工作,要求运输车辆全覆盖,并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反映“公司旗下大理石厂相关手续不齐”问题,不属实。经调查,鼎峰石业有限公司已在县发改委备案(项目编号豫宛桐柏制造〔2016〕00925);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FM安许证字〔2017〕XRLC309);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13〕026号、豫林资许〔2016〕055号);已办理环评批复(桐环审〔2016〕54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将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同时加强道路维护和保洁卫生工作。
问责情况:无。
八、南阳市方城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22
反映情况: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袁庄村西边,有一家养鸡场,粪便气味难闻,影响生活,向方城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养鸡场,全称为正大禽业(河南)有限公司。该企业配套建设有鸡粪无害化处理车间,采用生态槽式生物发酵工艺,制作有机肥料。2018年1月,该地区遭遇暴雪,鸡粪无害化处理车间钢结构房顶被压塌,导致部分鸡粪堆放在处理车间外,被雨水冲到周边农田,造成一定环境污染。
反映“粪便气味难闻,影响生活”问题,基本属实。目前,该养鸡场外的鸡粪已全部清理并按要求进行存放,污染土地已全部复耕,40立方米的鸡粪应急暂存场所已基本建成。同时,为防止鸡粪异味扩散影响周边群众,该企业采取了喷洒除臭剂、覆盖花生壳等措施,并对鸡粪无害化处置车间进行了封闭改造。但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鸡粪无害化处置车间防臭措施不到位、有机肥外运不及时、运输车辆无密封措施等问题,致使鸡粪异味未彻底消除。针对上述问题,方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督促该企业完善整改方案,按要求逐项进行整改,并于6月23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要求企业建立长效机制,覆盖运输车辆,最大限度降低鸡粪气味,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反映“向方城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经联合调查执法组核查方城县环保局2018年以来“12369”信访台账,县环保局未接到有关该企业鸡粪气味难闻的群众信访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加强运营维护,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此类企业的日常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无。
九、南阳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35
反映情况:南阳市很多县里中小型水库污染严重。因为养鱼承包人为了鱼快一点生长,经常往水库投放化肥,造成水库污染。诉求人建议中小型水库不能外包。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南阳市现有水库541座,分布在桐柏、唐河、方城、社旗、南召、鸭河工区、卧龙、镇平、淅川、内乡、西峡等11个县区,其中大型水库2座(鸭河口、赵湾)、中型水库24座、小型水库515座(小一型79座,小二型436座)。水库是我市的主要养殖水域,养殖水面72万亩(含丹江口水库),占全市可养鱼水面的79%,其中大、中、小型水库养殖面积分别占水库养殖面积的86%、8%和6%。
针对水库化肥养鱼出现的问题,2008年市政府下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水库施肥养鱼管理的通告》,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完善养殖承包合同、加强技术指导、签订渔业水域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工作。目前我市大中型水库已全面禁止化肥养鱼,小型水库化肥养鱼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经南阳市水利局调查,截至目前,大中型水库无化肥养鱼,2座小型水库存在化肥养鱼,1座小型水库疑似化肥养鱼,5座小型水库水质混浊有异味。
1.中小型水库抽查情况。南阳市水利局于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现场检查了22座中型水库和20座小型水库,均未发现化肥养鱼现象。
2.鸭河工区2座小型存在水库化肥养鱼情况。6月12日-6月15日“河长制”工作督查时,发现鸭河工区柏树庄水库、张湾水库存在化肥养鱼现象,市河长办已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3.桐柏县吴城镇丁庄水库疑似存在化肥养鱼情况。近期,桐柏县摸底排查时发现,该县吴城镇丁庄水库(小型)涉嫌投放化肥养鱼,已要求辖区政府抓紧整改,根据水质化验情况定性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镇平县5座小型水库水质混浊。近期,镇平县排查水库时发现该县高西河、大韩沟、汤河、山北、清泉等5座小型水库,水质混浊有异味。目前该县水政、渔政、小型水库管理中心正在联合调查取证。
关于诉求人建议“中小型水库不能外包”问题,《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16〕83号)都明确规定:“小型水库的运用应当在保证安全和河流生态基流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安全运行、防汛抢险和抗旱调度,不得污染水库水质和破坏生态环境”、“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形式利用小型水库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化肥养鱼的小型水库,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整改。对水质污染严重的水库,依照环保和渔业等法律法规从重查处。二是要求县区按照水域功能区划的要求,对水库养殖功能进行区分,组织对所有中小型水库水产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水库养殖生产台账,制定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治理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发展水库生态健康养殖,不得造成水域环境污染。三是加强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辖区政府和相关乡镇、单位,签订水质保护责任状。同时,加大环保、渔业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水库水体质量的自觉性。建立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全市水库养鱼行为,禁止化肥养鱼,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规范出租方(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承租方。四是由市水利局牵头制定水产业绿色发展养殖规划,全面取消化肥养鱼、全面取消网箱养鱼,待水库承包合同到期后,按照相关规定交由县区水利局或乡镇政府管理,实行全面自然生态养殖。
问责情况:无。
十、南阳市官庄工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37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大刘村东北角有一个养猪户,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排水沟里,臭气熏天,向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大刘村,实际为南阳市官庄工区官庄镇大刘村,该村东北角有2家生猪养殖户,均属规模以下养殖。
反映“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排水沟里,臭气熏天”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以上2家养殖户配套建设有沉淀池,废水进入沉淀池后排入村内排污沟,废渣未清理,现场臭味大,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反映“向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经官庄工区核查,该区环保局、农办、官庄镇均未收到群众反映该问题的举报。
处理及整改情况:官庄工区环保局对官庄镇大刘村东北角2家养殖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清除污染源、截堵排污口,并清理圈内生猪。同时官庄工区责成官庄镇立即开展清除外排污染物工作。截至2018年6月18日,2家养殖户外排污染物已经全部清理,圈内生猪已处理。
问责情况:无。
十一、南阳市高新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38
反映情况: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与明山路交叉口,黄河兴龙城工地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向南阳市环保局、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黄河兴龙城项目是经南阳市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南阳市张衡路与明山路交叉口,施工单位为安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南阳市云龙置业有限公司。
反映“黄河兴龙城工地24小时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现场核查,黄河兴龙城项目工地施工时间为8:00-18:00,噪声主要来自市政配套设施作业施工(自来水、暖气、燃气主管道铺入),该项目工地“六全”与“三员”措施均符合要求,能严格按照施工扬尘与噪声管控规定执行,未发现有违反管控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该项目工地有夜间施工情况。为进一步减低噪声污染,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该项目工地施工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将作业时间调整为8:00-12:00、15:00-18:00,目前,该项目工地施工时间已调整。
反映“向南阳市环保局、市长热线反映问题未解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高新区环保局共接到反映该项目工地昼夜施工的举报件2件,1件为6月6日环保热线“12369”举报的,另1件为6月15日市长热线交办的。高新区环保局已分别对以上2个举报件进行了核查,黄河兴龙城项目工地不存在夜间施工情况,举报不属实,上述2个举报件也已办结完毕。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管控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无。
十二、南阳市方城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2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方城县杨楼镇到小史店镇x004县道段上,治平村北边百户庄北边,燕山水库上游的河段之中,一砂场到现在为止建成至少有3年时间,常年抽砂洗砂,整条道路砂尘漫天飞扬,还向河流之中排放废水垃圾,附近空气腐臭难闻,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正常生活,由于此砂场的存在,每天有很多超载拉砂车辆经过,附近道路一片坑洼,雨天一片泥泞、暗坑,晴天砂尘满天飞,睁不开眼,经常出现交通事故,给老百姓出行和生活带来了严重的不便和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方城县杨楼镇治平村北边百户庄北边,燕山水库上游河段存在抽砂洗砂问题所涉及的砂场,属于河南省金淼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2月通过招投标取得了燕山水库上游方城境内河段采砂经营权,2015年5月8日签订了采砂合同。2015年5月份设置该砂场作为存砂场使用。
反映“抽砂洗砂过程中向河流排放废水垃圾,附近空气腐臭难闻”问题,不属实。经方城县联合调查执法组核查,该地点采砂作业方式是利用抽砂船将河底砂石、河水混合物抽取出水面利用格网进行筛取砂石,最终流入河道的是抽取出的河水以及大块砂石,不存在废水垃圾流入河中,不存在空气腐臭难闻。根据规定,方城县打击非法采砂领导小组已于2018年5月10日汛期来临前对该公司下达停产通知书,目前该砂场已停止生产。
反映“相关道路环境”问题,基本属实。近期已得到初步治理。一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方城县杨楼镇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各村设立了公益岗位,各自然村成立了保洁队伍,进行网格化卫生清扫;二是方城县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部门在方城县杨楼镇与小史店镇的道路上,设卡增点,采取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实行24小时蹲点把口,严防死守,杜绝超载车运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三是杨楼镇至小史店镇的道路维修项目已经批复,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工,届时将彻底改变该区域道路状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方城县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各项管控,督促道路维修项目尽快实施,特别是对河南省金淼实业有限公司采砂行为,督促其严格按照采砂合同要求生产,规范采砂秩序,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立即通知其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问责情况:方城县纪委监察委给予方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诫勉谈话。
十三、南阳市桐柏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4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桐柏县牛庄镇:1.馆驿村内银洞坡金矿矿区内有2处石子场,非法占地十余亩;2.馆驿村支书在朱庄村内建一个选矿厂,并开一个莹石矿。这几家企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桐柏县牛庄镇实为朱庄镇,朱庄镇馆驿村内银洞坡金矿矿区内的2处石子场均为启明石子场,馆驿村支书在朱庄村内建的选矿厂为桐柏县朱庄宏鑫莹石矿。
反映“银洞坡金矿矿区有2处石子场,非法占地十余亩,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启明石子场项目一期地址在银洞坡金矿矿区小高尖竖井西边,建于2014年7月,该项目建设主要是为银洞坡金矿处理“小高尖竖井”废石;项目二期地址在银洞坡金矿东部露天采场附近,建于2017年9月,项目建设主要是为银洞坡金矿处理废石,地址位于银洞坡金矿矿区内,银洞坡金矿办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桐国用〔97〕字第0100008843号),批准使用期限:(长期),因此不存在“非法占地十余亩”现象。
启明石子场项目二期于2017年9月在桐柏县发改委立项备案(豫宛桐柏制造〔2017〕35738号)。由于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2017年10月18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桐环责改字〔2017〕48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桐环罚决字〔2017〕25号);2017年11月30日该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桐环审〔2017〕71号),2018年3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启明石子场项目一期现已废弃,项目二期因银洞坡金矿废石供应不足也已停产。朱庄镇政府、桐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6月19日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袋式除尘器等)齐全、生产车间密闭、物料全覆盖、传送带全密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反映“馆驿村支书在朱庄村内建一个选矿厂,并开一个莹石矿,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馆驿村原支书刘某和所办企业为桐柏县朱庄宏鑫莹石矿,包括一个莹石选矿厂和一个莹石矿。
莹石选矿厂在朱庄镇新集村,该选矿厂被列入2016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名单。2016年11月,因生产工艺调整,尾矿库废弃不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渣压滤后外售。该选矿厂整改任务完成后委托环评机构为其编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专家技术审查,桐柏县环保局集体讨论决定,为其进行环保备案(桐环委〔2016〕6号)。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厂区路面未完全硬化,导致在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6月19日桐柏县环保局已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在30日内对厂区路面全硬化,防止扬尘产生。
莹石矿位于朱庄镇朱庄村,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豫)FM安许证字〔2014〕XRJC302号)。其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4月26日到期,矿证到期后停产至今。目前,该矿按照桐柏县国土资源局的要求,依据《河南省桐柏县朱庄乡宏鑫莹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采矿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目前该矿废弃矿口已回填完毕,正在平整场地,准备进行植被恢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将强化对启明石子场和朱庄宏鑫莹石矿的日常执法检查,督促朱庄宏鑫莹石矿加快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度,尽快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问责情况:无。
十四、南阳市宛城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42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宛城区高庙乡双石碑村回民屠宰区,大量屠宰血污水污染沟渠,方圆居民苦不堪言。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高庙乡双石碑村,实际为高庙镇黄池陂村,是一个回族群众聚集村,有790余户农户,3300人口,辖一个自然村8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4580亩。
高庙镇黄池陂村群众历来有养殖育肥屠宰销售牛羊的传统。2014年以前,全村有500余户村民从事黄牛养殖及屠宰加工经营,肉牛常年存栏量5000-20000头。近几年,受黄牛市场价格影响、环境保护工作制约,全村养殖量、屠宰量已呈大幅下降的态势。全村现有养牛户63户,存栏量2366头;养羊户61户,存栏量786只;牛、羊圈舍面积41118平方米。全村现有屠宰户7户,年屠宰量1270头(只)。全村现有肠衣加工户4户,每天加工量230条。在牲畜养殖、屠宰和加工过程中,屠宰废水及养殖废物直接排入寨河污染环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宛城区、高庙镇两级党委政府反复调查研究,认为黄池陂村屠宰污染问题涉及户多,建设标准化屠宰场需要过程。具体整改措施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宛城区政府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在黄池陂村设立了由区畜牧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监察委、高庙镇政府、红泥湾派出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高庙镇政府成立黄池陂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力量专门解决黄池陂村屠宰污染问题。二是开展拉网排查。以高庙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动员24名机关干部、8名村干部,全部分包到组到户。逐场逐户对全村7户屠宰户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全面封堵排污口。高庙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村内禁养区7户屠宰户的排污口彻底封死,杜绝屠宰污水直排,倒逼禁养区内养殖户向养殖区搬迁、减量处理。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宛城区环保局、畜牧局执法队和红泥湾派出所对2户暗管偷排、逃避监管的规模养殖户依法取证询问,形成强大震慑,促进问题整改。五是实行集中屠宰。在高标准冷库建设之前,临时租用现有伊达清真冷库,完善其防渗沉淀池等治污设施,实行集中统一定点屠宰。
问责情况:无。
十五、南阳市新野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4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新野县沙堰镇南村14组,原南村马坟小学被吴涛改建养猪场:1.该养猪场原来系小学校舍距离村庄居民房屋不足10米。2.气味污染。3.粪便排泄污染影响地下水饮用。4.饭时猪嗷嗷叫噪声污染。5.该养猪场环评手续造假,环评手续上厂址与实际厂址明显不符合。6.针对该养猪场举报人先后通过12369、南阳市长信箱等多种渠道,多次举报至新野县环保局,均被新野县环保局搪塞敷衍,没能实地进行解决,调查过程吃吃喝喝走过场,调查报告书写情况不够真实明显偏袒养猪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养猪场名称为新野县天源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河南省新野县沙堰镇南村15组南边,负责人是吴涛,无环评手续。该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农户约50米,依据《新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6年修订),该养猪场处于禁养区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野县沙堰镇已制订搬迁计划,责令其1个月内搬迁完毕。
问责情况:无。
十六、南阳市唐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44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街东沙场老板郭涛常年24个小时抽地下井水洗沙,污泥污水将河道淤堵,严重影响河道排泄,沙堆20多米高,刮风沙尘四起,风大时,出行下地干活,需戴口罩,沙堆长期向下渗水,造成举报人果树被淹两亩多,淹死果树50余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该地无法种植,曾多次向栗园村支书反映未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桐寨铺洗沙场位于南阳市唐河县桐寨铺镇桐寨铺街向东2公里312国道南;堆场(沙堆)位于桐寨铺街向东2.2公里312国道北。
反映“常年24个小时抽地下井水洗沙,污泥污水将河道淤堵,严重影响河道排泄,沙堆20多米高,刮风沙尘四起,风大时,出行下地干活,需戴口罩”问题,部分属实。该洗沙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堆场(沙堆)露天堆放,无防尘措施,该洗沙场每天抽地下水不超过5个小时,存在污泥淤堵自然沟,影响排水情况。
反映“沙堆长期向下渗水,造成举报人果树被淹两亩多,淹死果树50余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该地无法种植,曾多次向栗园村支书反映未果”问题,经调查,举报反映的枯死果树土地位于该堆场(沙堆)东北方向63米处,现场检查发现该堆场(沙堆)渗水、场地及周边雨水排入与果树相邻的自然沟,洗沙场污水未排入该自然沟。果园果树确有65棵已枯死,枯死果树周围杂草丛生,果树地与沙堆场之间的花生作物长势正常,无法认定果树死亡是沙场渗水所致。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已责令该洗沙场停止违法行为,拆除传送带、滚筒筛等洗沙生产设备;对露天堆放的沙堆采取防尘措施,进行全覆盖,同时对自然沟内的淤泥进行清理疏通。截至6月19日下午,该洗沙场所有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到位,露天堆场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到位,淤堵的自然沟已清理。桐寨铺镇对果树死亡的原因及赔偿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
问责情况:无。
十七、南阳市唐河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0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唐河县毕店镇江河口村村民举报一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环境污染大户,朱泽亮伙同唐河县环保局某领导杨某可能持有干股,在唐河县境内桐柏境内平化桥头有几套纸厂,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材料随意露天堆放,废水直接外排,夏天臭气熏天,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土法燃煤,没有烟囱,也没有烟尘处理,煤灰漫天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江河口村位于唐河县毕店镇沙河铺村委,下辖3个村民小组,全村共600多人,没有朱泽亮此人,在唐河县、桐柏县境内均无平化桥头这一地点。
经调查,在唐河县江河口村东有一造纸厂,名称是唐河县宏达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不存在废水直排现象,建设有烟囱,且该厂因经营问题已于2017年4月停产至今,不存在土法燃煤、烟尘未经处理、煤灰漫天飞情况。唐河县毕店镇江河口村附近未发现其他纸厂,不存在唐河县环保局某领导杨某持有干股情况。经唐河、桐柏两县对附近村民询问,均不存在群众举报的平化桥头。
处理及整改情况:唐河县、桐柏县将加强该区域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造纸企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无。
十八、南阳市西峡县(内乡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0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内乡县板场乡让河村贵庄组、西河组、苇园组和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东沟组、二郎坪村大禹沟组交界处的山里,大片花岗岩开采,山坡大面积破坏,乱石堆满整个山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污水污泥污染整个河道,这里是南水北调源头,水体受到污染,致使百姓没水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内乡县板场乡让河村管辖东让河、中让河、西让河,目前有7个花岗岩采矿企业共21个采矿点,矿区总面积3.8676平方公里,其中中河3个(含贵庄组)、西河3个、苇园1个。7家采矿企业均持有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书、林地许可手续和水土保持方案。21个采矿点中,其中19个矿点已开采、2个矿点没有开采。
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东沟组、大雨沟组各有一个花岗岩矿山,名称是西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和西峡县健辉石材有限公司,矿区面积分别为0.1272平方公里、0.5551平方公里。两个企业均办理有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方案等手续,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健辉石材有限公司还办理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开采方式都是露天开采,生产规模均为1.2万立方米/年。
反映“南阳市板场乡让河村贵庄组、西河组、苇园组与西峡县二郎坪镇交界处的山里,大片花岗岩开采,山坡大面积破坏,乱石堆满整个山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1.内乡县7家企业21个采矿点中,已开采的19个矿点中有16个持有《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个已采矿点(隆鑫石材、宏康石材、嘉航建材)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乡县林业部门已立案查处,并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内乡县同力发展有限公司华泰矿点等3个矿点粉尘污染问题,内乡县环保局6月4日现场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20日内完成整改。同时,对新时代石材等3家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的企业立案查处,6月19日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月14日,内乡县水利局在对7家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同力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弃渣场拦挡不到位、治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6月17日,针对内乡县丹阳石材开发有限公司等7个矿点倒渣不规范、裸露地表未复绿等问题,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现场下发了《关于矿山企业环境治理不达标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西峡县二郎坪镇两处矿山都合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在修矿山公路、剥离山皮等基础建设和后期采矿时,部分废料、泥土石未按照审批要求运输到指定渣土场进行堆放,也未分阶段进行治理和恢复。针对其违法行为,西峡县国土局和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6月和2018年5月对两处矿山进行了查处,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废渣清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植被恢复。2018年6月2日,两处矿山均已按照《西峡县露天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方案》(西国土资〔2018〕50号)的要求停产治理。目前两企业已制订整改计划,承诺按期完成废渣治理和植被恢复任务。同时,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东沟花岗岩矿山(西峡县鑫龙矿业有限公司)未在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35.98亩,县森林公安局第三派出所于2017年2月4日对西峡县二郎坪镇鑫龙公司非法占用林业用地进行立案,并于2018年1月对其移送审查起诉。移送起诉后,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充分退查,西峡县森林公安局补充侦查后,于5月29日重新移送检察院。
反映“污水污泥污染整个河道”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所有矿山开采企业,在废水治理工作中均采取在采场平台两边分别设置沉淀池(防渗),确保所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采用压滤机对沉淀池内废渣进行压滤处理,然后用于铺路、制免烧砖等资源综合利用。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用湿法作业、绿网覆盖、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喷淋、冲洗等方式,降低扬尘污染。因此,平时不存在污水污泥外排,污染整个河道现象。但在多雨季节,由于矿山作业面大,难以封堵,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路面积尘随雨水流入河道现象,但污染整个河道不属实,根据内乡县环保局、西峡县环保局在河道及矿山下游采样监测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
反映“这里是南水北调源头,水体受到污染,致使百姓没水吃”问题,不属实。
让河位于内乡县板场乡让河村,西让河发源于上庄组北,中让河发源于柳树沟,两河顺势南流,于大块地汇入东让河,至陈庄注入鱼道河,向下在内乡县夏馆镇师家湾村汇入湍河,经内乡县、邓州市后于新野县境内汇入白河,属汉水流域唐白河水系,不进入丹江口水库,不是南水北调源头。西峡县二郎坪镇属于丹江口水库涵养区,内乡县、西峡县采样监测,显示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6月17日,内乡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整条让河5个点位(含矿区上、下游等位置)分别采样监测,西峡县环保局对二郎坪镇汉王城矿山附近沉淀池下游240米处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矿区上游、下游水质没有明显变化,整个河流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能够满足区域水功能区划要求。
内乡县让河村建有专用供水管网,能够保证居民常年洁净饮水,不存在百姓没水吃现象。西峡县二郎坪、汉王城两村村委会证明及矿区附近11户群众证言,均反映其饮用水未受到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内乡县、西峡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汛期废渣冲刷入河,影响水质,并对已形成矿山道路、裸露矿区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水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植被破坏未恢复、开采治理措施未到位、治污设施未运行等各类违法行为,使矿山开采行业真正做到生产规范有序、保护治理优先、发展科学高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健康有序发展。
问责情况:西峡县国土局党组对2名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3名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十九、南阳市南召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1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延岭沟村和许田村高速路口,长岭工业园擅自占用大面积国有耕地,无组织无规划建设多家钙粉厂和煤场,严重污染公路,破坏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问题涉及的区域,位于南召县南河店镇东南部,北起南河店镇延岭沟村,南至二广高速五朵山高速收费站的省道333两侧,全长4.1公里。目前,该区域建有碳酸钙粉体加工企业14家。
反映“长岭工业园”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区域在南河店镇镇区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并无建立工业园区的相关批准文件。只是因为地名原因和钙粉加工企业相对集中,当地一些群众和个别企业有将该区域称为“长岭工业园”的说法。
反映“擅自占用大面积国有耕地”问题,属实。经查,从2015年11月起,位于该区域的河南愈游商贸有限公司、南召县振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共非法占地14宗322.14亩,但这些土地属性并非国有,而是集体农用土地。2016年12月,南召县国土局依法对上述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1760462.1元,当事企业已按期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已全部上缴财政。按照相关政策,2017年,该区域的部分企业相继依法办理了土地转规手续。县国土局也积极协调,为企业办理用地手续。截至目前,已有310亩土地报批资料上报至市国土局审核办理,市国土局已核准,并于6月19日以宛国土文〔2018〕186号文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另有许田村村民范某法等16人,于2017年5月私自将小许组集体土地130.145亩非法转让给河南愈游实业有限公司;许田村村民徐某彦,于2018年3月将小许组集体土地46.109亩非法转让给河南愈游实业有限公司。目前,这两起案件已移交南召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反映“无组织无规划建设多家钙粉厂和煤场”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区域工业用地已列入南河店镇村镇规划,规划确立的主导产业是加工业、钙粉、物流仓储等,现有的14家粉体企业符合规划。这14家企业中,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正常生产的3家;持有合法环评手续、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目前正在组织试产验的7家;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尚未建设的4家。在调查过程中,当前运行的10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均按照环评批复内容建设,废气处置采用集沉罩吸尘设备,由管道收集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矿石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采用密闭生产车间,并对产噪设施加装减震垫有效防治噪声。该区域内的许田村,曾有一家原料煤中转站,经营手续齐全,但是被群众举报有污染现象,南召县工商局已于2018年6月上旬责令该中转站拆除并复耕。
反映“严重污染公路,破坏环境”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区域内的粉体企业规划合理,厂区建设比较规范,环保设施安装到位且运行正常,调查过程中相关企业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原料也都进行了规范覆盖,不存在严重污染公路,破坏环境问题。因为该段道路属于省道333,是南召县的南北主通道,车辆通行量较大,存在道路扬尘污染现象,但与企业无关。
处理及整改情况:1.由南召县国土部门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做好土地报批工作,尽快完善相关企业的用地手续;县公安局加大对非法转让土地案件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规范土地使用秩序。2.南召县环保局加强对区域内企业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企业持续保持达标排放。3.南召县公路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省道333南河店镇路段的清扫保洁,洒水抑尘,最大程度降低过境车辆公路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二十、南阳市桐柏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26(* 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桐柏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规强制征收林地林木、截留侵吞补偿款、包庇破坏青山绿水公司的渎职行为,导致河南佰汇力量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蒙受巨额损失。林地使用权人、林木所有权人多次向桐柏县政府反映项目公司大肆破坏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却不予理睬、不予制止,严重渎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的项目是桐柏县程湾镇风电场项目,业主为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土地、林业、采伐等手续齐全,桐柏县程湾镇政府与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签订征占用土地补偿协议。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建设风电场项目时占用了河南佰汇力量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包的部分山林(其林地承包权是从当地村民涂某川处转包获得),现补偿资金已到位,由桐柏县程湾镇财政监管,待达成协议后拨付。河南佰汇力量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相关各方产生的补偿标准纠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法律程序。
南阳市纪委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反映的“南阳市桐柏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规强制征收林地林木”等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没有发现桐柏县政府不作为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阳市将督促桐柏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与河南佰汇力量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妥善解决此事。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南阳市镇平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101(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南阳市镇平县安子营乡堰岔村,2018年6月8号镇平县县长、公安局局长、土地局局长、主抓环保毕县长、城管带队以环保名义,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把停产中的砖厂强制执行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砖厂为镇平县安字营镇堰岔村砖窑厂,全称为镇平县天文页岩砖厂,举报反映2018年6月8日拆除实为6月9日拆除。
2018年6月5日,镇平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第三批反映“南阳市镇平县安字营镇堰岔村东150米左右,一家无名砖窑厂烧煤污染环境,大量挖土烧红砖”交办单后,镇平县政府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在法律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9日组织联合执法力量依法对其窑体进行拆除。
经查,镇平县天文页岩砖厂主窑体占用基本农田,自开始建设至今一直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属于严重违法占地建设行为。2018年6月9日,镇平县组织联合执法拆除其窑体,是在法律手续完备情况下,依法依规的拆除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2017年8月份安字营镇政府给镇平县天文页岩砖厂出具窑厂土地符合土地规划证明行为,镇平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安字营镇政府立即纠正该错误行为,并由镇长写出书面检查。
镇平县将继续强化监管,落实网格化举措,督促镇平县天文页岩砖厂自行拆除设备,进行土地复耕。同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排查整改各项环境问题,化解各类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做好辖区稳控工作。
问责情况:镇平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处理,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县国土局3名相关责任人和安字营镇政府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十二、南阳市桐柏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03(* 二次办理)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南阳市桐柏县淮源镇、新集乡和二乡镇交界处的歇马岭,成立了一个太白峰石材公司,该公司没有任何的环保和土地手续。走在312国道上,举目远望,这座山的一半被挖走了,生态破坏严重,噪声隆隆、粉尘飞扬,运输道路两旁的庄稼、果树、居民的房前屋后,到处布满了扬尘,沿途群众深受其害。近年来,多次投诉、举报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太白峰石材公司,实际名称为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桐柏县淮源镇张庄村,是一家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企业。
反映“该公司没有任何的环保和土地手续”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办理了土地手续(桐国土资文〔2011〕60号);2012年,该公司“桐柏县歇马岭矿区建筑石料大理岩项目”通过环评批复(宛环审〔2012〕214号);2017年10月,该公司大理岩开采加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宛环审〔2017〕165号);2016年实施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同年12月通过专家组验收;201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验收通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宛土学〔2016〕29号)。
反映“走在312国道上,举目远望,这座山的一半被挖走了,生态破坏严重”问题,基本属实。2011年,桐柏县进行矿产资源整合,歇马岭区域由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开采,2012年,该公司取得相关采矿许可证。该公司于2016年完成近期地质环境整理治理工程,并通过验收,现已对西部废弃采区进行了恢复治理。东部废弃采区经覆土后,分台阶建设了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弃渣场和石粉堆场已建设挡渣墙与沉淀池,并覆土绿化。该区域在开采加工大理岩矿的过程中,因开采面过大,治理任务依然很重,特别是山体裸露面需要恢复治理。
反映“噪声隆隆、粉尘飞扬,运输道路两旁的庄稼、果树、居民的房前屋后,到处布满了扬尘,沿途群众深受其害”问题,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在开采大理岩矿的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品运输途经辖区村道,路面两侧群众种植的果树上有一部分粉尘。根据6月13日监测报告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但是车辆通行中鸣笛对村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反映“近年来,多次投诉、举报无果”问题,不属实。2017年2月17日桐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大理岩矿项目车辆向外运输及装载过程中有扬尘产生,在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石粉未完全覆盖。桐柏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处罚。2018年6月5日,桐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厂区东南角处有一处石粉堆未完全覆盖,有扬尘产生,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处理及整改情况:桐柏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针对粉尘问题对该公司下达《关于对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桐环攻坚办〔2018〕69号),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顿。
针对生态破坏问题,根据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桐柏县山峰石材有限公司在完成一期(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恢复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正在抓紧推进二期(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恢复治理工作。在安全平台及矿区底部覆土种树,修筑挡土墙,矿山闭坑后,对相关的建筑、设备、设施实施拆除,对开采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二期恢复治理工作预计2019年3月底基本完成。
针对噪声问题,桐柏县相关部门已责成该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对造成扬尘主要原因的道路进行修复,预计2018年7月20日前基本完工。
问责情况:桐柏县委、县政府已专门下发文件,县纪委监察委正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