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晒完照片后,向店家申请退货……
2019年05月13日 13:02
网购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方式,
大家都认同它的方便、快捷。
而且现在一些网购平台的服务
更是不亚于实体店,
服务最到位的一条莫过于7天无理由退货了,
却被这样的人钻了空子。
前不久,
一位女子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说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规定
天天穿名牌新衣服,
然后再申请退货,
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在现实中,
这种事情的存在,
也给店家造成了“心理阴影”——
一看到有“大单”就心慌!
最近,
李先生跟妻子的淘宝店
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顾客↓
事情要从4月25号说起,
当天有位顾客在李先生的网店
买了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块钱。
他说这算是一笔大额订单,
两天后顾客签收了这18件衣服。
可5月5号下午,
对方突然发起了退货请求。
李先生说:
“我一看一件都不留,全部退货。
(18件都要退?)全退。
(有没有选什么理由呢?)理由就是不喜欢。”
因为淘宝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
李先生认为已经超过了7天,
就驳回了买家的退货申请。
这名顾客马上进行了第二次申请,
后来淘宝客服介入,
判定买家赢,
这让李先生很难理解。
李先生说,
当时他想着顾客既然不喜欢,
也接受了对方退货的决定,
但因为心里感觉委屈,
就通过这名顾客的手机号加了微信,
想问问原因,
可点开对方朋友圈后,他有些吃惊。
“一看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些天在西藏旅游,
跟她小姐妹互穿的,
一路在晒,去西藏旅游的这些图片,
都是这次在我们家买的衣服,
大概我当时看的是穿了4件。”
李先生有些不解,
明明说不喜欢,
怎么又穿着他家的衣服去旅行拍照呢?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顾客小黄,
小黄表示:
“衣服肯定都要试穿的呀,
你买了衣服你不试穿吗?
(有没有穿出去?)
不管怎么样,我有喜欢的衣服,
我穿给你看,是不是有大的,
或者也有质量不好的,
淘宝我申请的客服介入,
上面有他申请的的同意收款,同意退款,
凭证什么都有,你叫他全部提供给你,
你再来问我,不要什么都问我。”
小黄随后挂断了电话。
网友热议:
边走边看边写:是第一次看到,有报道中的人存在
不忘初心的旭 :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北京遇上华盛顿 : 脸皮实在够厚!!!无赖!!
小脸贤惠不作怪 : 一个字:穷
妖孽2389494 : 搜集全了,不退,然后申请非诚信客户,拉黑!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Gu1的:建议商家在衣服显眼处加上防盗扣,一旦拆卸概不退换!
来源:齐鲁晚报、1818黄金眼、新浪微博、河北音乐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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