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万!西安利之星调查处理结果公布,维权女车主:证明了我不是骗子

2019年05月30日 17:50


引起社会关注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王倩(化名)维权案有了最新进展。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螺栓被遗落在发动机内

27日发布的处理结果显示,王倩购买的轿车发动机破损并漏油,存在装配质量缺陷。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王倩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



4月16日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女车主:证明了我不是骗子

此前因为维权事件,王倩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甚至收到过恶意骚扰信息,有网友认为她是想借此事讹诈奔驰。

此后,王倩与奔驰方和解,又有网友认为王倩选择和解是因为收了奔驰的钱,还把王倩称为“骗子”。

5月27日上午,王倩告诉记者,她已经收到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送达的鉴定结果通知书,“之前受的这些委屈,终于证明我不是骗子”。

此外,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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