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促改革 真抓实干促发展——新乡市奋力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加法”与“减法”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刘激扬  通讯员蒋占锋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以来,新乡市凝心聚力抓改革,精益求精创“样板”,成功征收全国第二批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首笔税款,并先后荣获全国、全省税务系统“水资源税改革先进集体”。3月14日至16日,国务院专家带领财政部评估组,对新乡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给予高度评价,明确指出在调研评估过的试点省份中,新乡市工作最规范、最扎实。

水资源税改革,是中央为深化财税体制创新、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促进我国水资源节约保护、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水资源税的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新乡市财政局发挥主力军作用,与水利、税务等部门通力合作,改革中实现了多个“加”与“减”,完成了政府从“上门收费”到“上网征税”,企业从“粗放用水”到“主动节水”的巨大转变。

一、“加”强取水管理信息化,“减”少水量计量失误

征收水资源税,明确“谁在取水”和“取了多少水”是前提条件和首要任务。水资源税改革以来,新乡市注重挖掘信息数据,减少水量计量失误,实现“谁在取水”和“取了多少水”的管理可控。

首先,利用综合治税工作平台,实现了财政、税务、水利涉税信息的共享共用,改变水利部门一家管理的信息不通畅,以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在住建部门界定疏干排水直接外排和回收利用行为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从住建、人防等部门获取疏干排水信息57户(次)962条,联合查补税款153.65万元。

其次,新乡市税务部门还加强多税种联动管理,充分发挥征管体制改革后业务融合、链条管控的优势,构建水资源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种联动管理机制,建立风险模型、深化分析比对,排查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目前已通过比对查找漏征漏管21户,做到了有效管控税源。

规范取水计量是税改的“第一粒扣子”。针对疏干排水水量计量不准的征管难点,新乡市分别选取原阳县和红旗区作为水量在线监测试点的“点”,采矿和建筑疏干排水作为水量在线监测试点的“面”,点面结合,开发上线“互联网+大数据”在线监测系统,运用GSM传输技术将超声波水表取用水数据实时对接到金税三期系统,在线精准计量取用水量。

今年3月份,国务院专家在查看新乡市疏干排水计量设施后,认为新乡市运用科技信息技术创新疏干排水管理,为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积累了宝贵的先进经验。

二、“加”强部门配合联动,“减”少征税、办税奔波

过去,水资源费作为非税收入,水利部门一直是“单打独斗”,各辖区水利部门核定水量政策执行不够统一、人员力量单薄加上排水形式多不易管理,费用征收困难,企业用水缴费意识不强,抵触情绪较重。为改变这一状况,确保水资源税改革取得实效,新乡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财政牵头,水利、税务、自然资源、住建、人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办公室,建立定期召开碰头会议、联合清查行动、信息共享利用等制度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配合。

首先,实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提高水资源征收的效率和成效。成立财政、税务、水利、住建部门相关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建立专项治理微信工作群,依据住建、人防部门提供的综合治税信息,对以往年度未及时足额缴纳建筑疏干排水水资源税的纳税人,由税务部门负责企业提供排水日志、井口数、水泵功率和排水管径等相关资料,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日最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税务税源管理部门积极宣讲政策,组织企业自查和税务约谈。

其次,对仍拒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由风险管理部门形成高级别风险任务,推送至稽査部门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进行查处,形成高效征管水资源税的链条式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截止目前,水利部门下发33户纳税人水量核定书,依法核定水量64.16万立方米,税务部门将及时跟进,依法征收水资源税。

税改中,既有刚性执法,又有柔性服务,新乡市各部门强化协作,切实提升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水利部门为方便企业临时用水许可证办理,新乡市政府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水利服务窗口,明示办理流程和相关要件;各部门联合召开政策宣讲会,并开通“辅导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专属辅导服务,对征税不同环节进行宣讲、辅导,让纳税人更准确地理解政策、支持改革;税务部门打通“马上就办”快速通道。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设立水资源税快速通道,专窗、专人办理水资源税业务,改革以来全市办税服务厅均未出现拥堵、混乱现象,日均受理纳税人申报120余户次,办结率达到100%。

此外,在税务、水利部门共同开发建设“河南省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上,实现了税务、水利、取用水户信息互联互通,同时推出手机APP客户端,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路”。

三、水资源综合利用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减”少

水资源税改革过程中,新乡市成效表现为“三增三降”。“三增”即水资源税收入增加、城镇公共供水收入增加、疏干排水收入增加。“三降”即地下水占比下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下降、高耗水特种行业用水下降。

新乡市的一系列自选动作,一方面解决了以往水资源费征管难的问题。2018年,新乡1347户纳税人共计缴税1.35亿元,同比增长119%,增幅居全省第1位。截止今年6月中旬,共受理所属期为2019年的1465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申报水量520.7万立方米,征收税款3011.04万元。申报户数同比增长15%,申报水量同比增长28.96%,征收税款同比增长24.9%。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发挥了税制改革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初步实现了调节用水结构、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变偷排为指定,建筑企业排水路径更合理。改革前,个别建筑企业在疏干排水过程中,贪图方便,将抽取的地下水就地排入污水、雨水管道,既浪费了水资源,也增加了地方处理污水的财政资金投入。改革后,通过住建、水利等部门加强管理,指定建筑企业将抽取的地下水排入景观河、景观湖生态补水,既美化了城市居住环境,也增强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也减少了财政污水处理费用。例如,正商金域世家房地产项目,投入65万元资金铺设管道,将抽取的地下水排入赵定排河进行生态补水。

变地下为地表,各行业用水结构更加合理。改革后,地下水税额标准特别是超采地区大幅提高,地下水开采成本增加,促使纳税人主动使用地表水,达到了抑制地下水开采的目的。以新乡金天化工有限公司为例,改用地表水后,2018年累计缴纳水资源税42万元,而同等用量地下水需缴纳水资源税188万元,直接节约税收成本146万元。

变欠缺为自觉,引导企业增强节水意识。改革后,超采区内取用地下水以及高耗水行业的税额标准明显提高,纳税人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安装节水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如,新乡市心连心化工工业集团投入技改资金2500余万元建设了中水回用设施,日均减少废水排放1400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

变高耗为低耗,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改革前,该市特种行业用水全部通过自备井取用地下水,耗水量较高;改革后,特种行业地下水开采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全市封停自备井343眼,89%的特种行业企业改用自来水,用水方式得到逐步扭转。

变无序为有序,有效提升水资源共治水平。改革后,对无许可无计划取用水按三倍税额征收水资源税,在水利、税务部门的联合监管下,全市办理正式取水许可的户数由2017年的942户增加到目前的1153户,有效约束了企业无许可取水行为;对无计量设施取用水的,由水利部门按照日最大取水量进行核定,2018年依法核定取水量47.08立方米,征收税款135.44万元,规范了纳税人取用水行为,促进了水资源规范管理。

下一步,新乡市将健全完善“互联网+大数据”的水资源税现代化税收共治新模式,挖掘数据信息利用价值,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加快改革进度、扩大范围,通过财政、税务和水利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在继续探索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化解难点,指导县(市)开展水资源税管理。同时,将继续提升税收共治质量水平,不断优化水资源税试点改革,通过税收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让水资源税试点改革“新乡样板”更出彩。


文章关键词: 促发展,促改革,节水
(责任编辑: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