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1月14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原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次日,原某即联系家人履行该案件的12.1万元,同时将另一案执行款3万余元履行到位,两案顺利执结。原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解放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原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期限届满后其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解放区法院依法对原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在拘留所度过一夜后,失去自由的原某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第2天便积极联系家人,筹措资金偿还了两起案件的全部借款。同时原某还履行了另外一案确定的给付义务。
这是原某与焦作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年初,原某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在该公司购买一处房产。由于原某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于2017年5月开始陆续扣划原告的保证金账户款项,截止2018年8月共计扣划31093.85元。2018年12月,法院判决生效后,原某仍未履行。法院遂立案执行。2019年1月15日,原某将该案件的执行款也履行到位。
法官提醒,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所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与其千方百计逃避执行,最终仍要承担违法恶果,不如坦坦荡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