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马村区法院审理一起酒后驾车案件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近日,焦作市一出租车司机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壹万元。同时林某的驾照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林某酒后驾驶出租车载客,乘客上车后发现司机喝了酒,随即报警。经鉴定,林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16.09mg/100ml,符合醉酒驾车标准。案发后,林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马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关键词: 法院审理,酒后驾车,自首,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艾佳)